公司没签合同,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告。当事人也可以向公司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