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无论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全款购买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婚后,如果用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由一方继承或赠送给一方的除外)共同购买房屋,则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有一方登记名下,在离婚时也有权主张分割。
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且房屋只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房屋所有权或分割房屋。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对房屋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