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一、办理条件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历城区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填写《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及现场验收,并提出办理意见。
3、审批合格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2017年)
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