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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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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有什么区别

1、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定义方式不同;

(2)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量刑方式不同;

(3)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定罪范围不同;

(4)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法律解释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有哪些情形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2、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6、绑架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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