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死刑的对象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2、死刑的执行程序:由最高人民院长或者授权的高级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以便最后把关,避免出现差错。
3、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的判决必须要经过最严格的程序,以防错判,死刑只有高级可以判处,但即使判处了还要报最高进行审查。
二、死刑的适用有哪些条件
条件如下:1.犯罪分子罪行极其严重。2犯罪时年满18周岁。3.宣判是没有怀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只要没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都会适用缓期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第四十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