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需要高级人民复核和最高人民核准后才能立即执行,而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则需要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复核的规定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核准。
法律分析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如果需要高级人民复核和最高人民核准,那么就可以立即执行。
2、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
一、谁可以进行死缓的核准
死刑复核的规定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核准。《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不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二)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二、死刑缓刑两年意思是什么
死刑缓刑两年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死刑缓刑两年要立刻坐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拓展延伸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的审查程序有哪些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的审查程序有:
1、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定罪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2、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批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件,批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结语
中级判处死刑的案件,需要高级复核和最高核准后才能执行。高级判处死刑的案件,需报请最高核准。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需由高级核准后执行死刑。死刑缓刑两年,在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故意犯罪则需核准后执行死刑。死刑核准权归最高和高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